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在涞水县委“六一零”和公安局的指使下,宋各庄乡派出所所长李志国等七八个人乘三辆警车对大法弟子魏有同、刘凤芝夫妇进行非法抓捕。他们把车停在公路上,步行到魏有同家,李志国说:“跟我们到派出所去一趟,说点事就回来。”结果到了派出所就把魏有同铐在暖气片上了。把他们夫妻俩关在一个屋里,李志国对他们进行非法审讯。魏有同夫妇拒不回答,李志国就用一米长的七股电线拧成的鞭子抽打她俩。魏的脊背被抽打的成了纵横交错的血痕,刘凤芝的脊背被打的淌出了血。李志国打人打的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他气急败坏的说:“到底开了几次黑会?说,说不清楚别想回家。”当天下午就把她们拉到宋各庄乡政府,强迫他们带着伤拔草干活。
二零零三年农历五月初五上午十点多钟,县“六一零”和县公安局乘警车来了七八个人,到山上魏有同的住所进行非法搜查。他们拿起桌子上师父的法像摔在地上,接着翻箱倒柜的乱折腾,共抄走:录音机一个,闭路大锅一个,高频头一个,闭路电视接收器一个,DVD一台,大法书十几本,《九评》书两本,真相光盘二十个。一直折腾倒中午十二点。派出所长李志国和乡党委赵书记,把魏有同塞进警车送到县公安局,又转入拘留所关了半个月,向魏索要四百五十元饭费,钱不够,交了一百元现金,打了三百五十元的钱的欠条,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的十七大前夕,宋各庄乡的党委赵书记和乡派出所长李志国等人,把魏有同、高炳兰、郭福云带到县招待所非法拘禁了九天,直到中共的十七大会议结束了才放他们回家,说是为了十七大召开,怕他们进京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