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松原市国保大队警察高帅、李军、马洪哲等,在大法弟子许鹏家无人的情况下(因许鹏和父母去外地参加亲属的婚礼)非法闯入私宅,非法侵吞了私人财产:大法书籍、计算机、打印机、手机、MP4、数码相机等,衣物:羊绒衫一件(价值千元)、皮衣两件(价值千元左右)、斯堡特棉大衣一件(价值千元左右)。
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中旬,恶警高帅、李军、马洪哲等,再次非法对许鹏父母家进行抄家,并且把家中的所有家产:家具、被褥、衣物、冰箱、洗衣机、电视、电视柜、衣架、鞋架、床、鞋、拖鞋、电饭锅、电磁炉、盆碗、米面油盐、等所有生活用品洗劫一空。逼迫许鹏近七十岁的父母无处居住。
高帅、李军、马洪哲采用酷刑逼供关押的大法弟子,把芥末面灌入李生口中之后,用毛巾用力捂住口,使其芥末面从李生的耳中、鼻中呛出,李生被迫害的几乎窒息时才松手,反复多次。而且用各种刑具逼供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手段残忍,目的是逼迫说出其它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