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被非法收押的法轮功学员金惠芬(约六十多岁)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屹仡被释放时)一直被关押在四二二禁闭间。一天早上,监管她的四犯杨颛瑾到王屹仡监室对面的洗漱室找劳动队要小棒子绑她。犯人杨颛瑾无权使用任何暴力手段阻止金惠芬行使未被剥夺的信仰自由权,但她绑人的举动表明这种暴力行径已成为五监区的惯用手法。犯人曹瑾曾说,“禁闭间的建筑结构特殊,里面人发出什么响动,外面根本听不到。”因此,在这样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只要能“转化”禁闭间里的法轮功学员,这些犯人的暴行都是被狱警默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