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下午,刑事犯梁笑、李英杰、干警把大法弟子高国凤从小号拖回二队,当即又将她关进禁闭室,白天黑夜不许睡觉,晚上铐在床头,并且让蹲着,不许穿鞋,只让穿单薄衣服,还是每顿只喝一碗玉米面粥。值班干警打她,逼迫她写“检查”。
二零零七年,因大法弟子祁金玲身体不好,不能多干活,先后被加期17天。
管教员丛志丽把大法弟子祁金玲带到楼上,当着王晓伟(教导员)、王美英、丘阳的面逼祁承认骂她,并从新道歉,祁不肯,丛猛打祁的耳光,把祁打坐在地,竟无人阻拦。丛又罚祁站到夜里12点,才让睡觉。
事情发生后,教导员王晓伟没有制止,使事情更加恶化。事隔10天,还是王晓伟代班,1月31日早晨洗漱时,6点左右,丛叫李英杰(普教)把正在刷牙的祁金玲叫走,丛志丽把祁金玲带到楼上,用挑衅的口气问祁,“这些天过得好不好?”祁金玲说“在这里没有好日子过”。丛说“你那天骂我?”祁说:"丛管教,我没骂你。"丛不由分说,用脚踹祁的肚子,祁金玲说:"你打我违反六条禁令。"丛仍然猛踹祁金玲,祁金玲说:“你不能打我,对你不好”,丛志丽不听,并且疯狂的对祁金玲拳打脚踢。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白天看守高国凤的刑事犯李英杰(惯偷)向大法弟子高国凤索要钱财,高国凤不给她,李英杰便向队长霍书平煽风点火,告高国凤炼功,霍书平气急败坏,扬言不给高国凤饭吃,晚上又将高国凤铐在床头,一夜不让睡觉。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由于高国凤不穿队服,王晓伟、周英范命令李英杰把高国凤手铐铐在上铺高处,站立。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法轮功学员祁金玲给其他法轮功学员传经文,被恶警发现,恶警队长霍淑平伙同恶警吴宝云、邱阳、隋雪梅、李佩环,恶犯李英杰等,把她双手反吊在二楼休息室的二层床上,脚刚沾地,脚下垫了一块洗衣板,吊了四个小时,直至昏迷才被放下来。在这期间恶警霍淑平、邱阳打她耳光、抠腋窝、抠肋骨十多分钟。
二零零八年“五、一”以后,劳教人员李英杰把高国凤从凳子上踢下来,把尾骨摔折,从此后李英杰看管她,不但虐待,还不给饱饭吃,每顿只让吃半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