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县委、六一零积极追随江罗集团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全县范围内,包括县城、乡村和偏远山村,到处写上邪恶的标语。法轮功学员将邪恶标语涂去,写上“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又被其涂掉,重写上邪恶标语,并派人长期蹲坑抓人。
法轮功学员多次向其讲真相也不听,并办强化洗脑班。在洗脑班上不写所谓“三书”的毕、姚二位法轮功学员,上班时被唤出办公室,推到车上就送去劳教,回来后工资降了四级。
对被非法关在劳教所不能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郑从义,想尽一切办法迫害。多次组织人到劳教所对郑从义施压。县委书记李勇毅说:“拿着××党的退休工资反对××党,……要断其老米钱。”“六一零”杨佳霖、赵云松扬言要加期一年,再不转化就送监狱判刑,长期关押。
二零零五年七月法轮功学员刘明忠释放时,当地派出所拒绝去接,八队狱警4人将刘明忠送嵩明县610驻地办理移交手续,县610头目杨佳霖拒收不签字,下班610人员走完,狱警苏飞等人将刘明忠从车上抱下放在县委大院内,开车逃了,对他不管不顾。直到天黑时,刘明忠的亲戚知道后才把他送回老家。
二零零五年底,赵云松紧跟原主任杨佳霖伙同王永福等恶警一起在嵩明县水利局办洗脑班,对水利局的法轮功学员姚树华、毕金梅、邓美芬进行强制洗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