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37687
中文姓名:
赵云松
姓名拼音:
Zhao Yuns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嵩明县六一零
工作单位地址:
县委书记:    李勇毅  13888336699
县政法委书记:  李建安 13908802248
“六一零”主任: 杨佳霖 13908802329
“六一零”副主任:赵云松 13888249867
国保大队:    李国雄 0871-6047672 13354639771
原任县长:    黄云波 136088776176
近照:
家庭住址:
610办公室头目:赵云松 (1999年610副主任2009年任主任 ) 0871-67920588 13888249867
迫害事实: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六一零副主任,1962年生,嵩明县西山村人。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当时任610办公室副头目的赵云松就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特别是原610办公室头目杨佳霖2009年退休后,赵云松作成为对嵩明县法轮功的迫害的直接推手和责任人,所有的迫害案例,赵云松都是直接责任人。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县委、六一零积极追随江罗集团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全县范围内,包括县城、乡村和偏远山村,到处写上邪恶的标语。法轮功学员将邪恶标语涂去,写上“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又被其涂掉,重写上邪恶标语,并派人长期蹲坑抓人。

法轮功学员多次向其讲真相也不听,并办强化洗脑班。在洗脑班上不写所谓“三书”的毕、姚二位法轮功学员,上班时被唤出办公室,推到车上就送去劳教,回来后工资降了四级。

对被非法关在劳教所不能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郑从义,想尽一切办法迫害。多次组织人到劳教所对郑从义施压。县委书记李勇毅说:“拿着××党的退休工资反对××党,……要断其老米钱。”“六一零”杨佳霖、赵云松扬言要加期一年,再不转化就送监狱判刑,长期关押。

赵云松不但自己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更为恶劣的是利用610这一践踏法律的机构,胁迫全县各大局、机关、社区更多人员参与迫害,强制让各单位基层派人长期监视法轮功学员,直到现在还在利用职权执法犯法。

2014年6月,赵云松又到各单位(现已知到过嵩明县投资促进局和水务局),胁迫各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非法窃取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非法滥用职权,要求各单位、村社派人伙同国保警察在全县范围派便衣协警蹲坑,企图加害法轮功学员。

在全县范围内,包括县城、乡村和偏远山村,到处写上邪恶的标语,诬陷法轮功,毒害世人。法轮功学员将邪恶标语涂去,写上“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又被其令人涂掉,重写上邪恶标语煽动仇恨。

2000年1月15日,赵云松带人绑架刘明忠、吴国友、郭伶,非法关押在嵩明县看守所。同年,五华公安分局非法抓捕于有明、吴国友、郭伶三人,因郭伶身体残疾,劳教所拒收回家。于有明、吴国友被送禄丰大坪坝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2002年7月23日,参与嵩明公安局、盘龙公安局、官渡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刘明忠、杨建云、计梅仙、计梅英、于国仙、苏绍巧、吴永巧、杨正兰、郭伶9人。2002年7月24日至25日,嵩明县610、白邑乡政府及派出所人员,绑架6名法轮功学员,并在嵩明法院判了重刑,其中:

计梅仙,女,40多岁,白邑乡南营村村民,被冤判4年重刑,关云南省女子监狱。
吴永巧,女,30多岁,白邑乡化龙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关云南省女子监狱。
余国仙,女,40多岁,白邑乡苏海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关云南省女子监狱。
李应启,男,20多岁,白邑乡中所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关云南省第一监狱。
刘明中,男,20多岁,白邑乡化龙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关云南省第一监狱。
计梅英、苏绍巧、杨正兰被非法枉判3年,缓刑1年。

2005年底,赵云松紧跟原主任杨佳霖伙同王永福等恶警一起在嵩明县水利局办洗脑班,对水利局的法轮功学员姚树华、毕金梅、邓美芬进行强制洗脑。

2005年12月,赵云松参与对十四冶一井司的法轮功学员李建英和唐贵琴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后李建英被非法枉判四年,遭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残酷迫害。唐贵琴被非法枉判三年缓刑四年。另一名十四冶的法轮功学员李汝存被送昆明洗脑班迫害。

2006年1月5日,赵云松伙同国保大队李国雄、王勇富等将洗脑班上不写所谓“三书”的毕金梅从办公室绑架至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姚树华被绑架至大坪坝劳教所。

2009年4 月 1日,赵云松伙同国保大队李国雄等人绑架嵩明县籽种站法轮功学员李世珍(李秀)、嵩明县机械厂职工杨光珍。李世珍被冤判三年,在云南省女二监遭受迫害。

2012年3月4日晚,赵云松伙同国保大队李国雄带领国保恶警胡文彪等将年近七旬法轮功学员张桂芳劫持至昆明市看守所,后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于大板桥劳教所迫害。

2013年7月21日,小街镇邪党副书记刘建敏,想利用举报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邀功请赏,导致嵩明县政法委、公安局、610联合召开迫害法轮功的会议,7月22日以公安局副局长孟加存、610办公室头目赵云松、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国雄为首的非法之徒召集全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及相关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开黑会,把迫害法轮功的黑手延伸至村、社治保主任,在全县范围内,到处写上邪恶的标语毒害世人。

2014年8月16日,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菊珍、李晓玲、王正礼、毕金梅等人在昆明市寻甸县发送弘扬中华神传文化的神韵光盘时,发到寻甸县政法委书记桂明兴的手中,桂明兴打电话叫来寻甸县先锋派出所余俊楠、迟建国等恶警,将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

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后,嵩明县610办主任赵云松多次带人到几名法轮功学员家及所在单位进行骚扰,其后又联合嵩明县司法局、嵩明县公安局、嵩明县安监局、各镇(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利用各中心集镇街天到人口密集的地方发放所谓的“反×”宣传单,又胁迫全县各村委会、村小组,将所谓的“反×”传单发到每家每户,先后发各种传单数万份。

赵云松还带嵩阳派出所干警顾成武、许金熙等,先后到县机关幼儿园、嵩阳二小、木作小学等学校作污蔑大法的宣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发神韵光盘遭绑架 云南王菊珍等面临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5/发神韵光盘遭绑架-云南王菊珍等面临开庭-30666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6/昆明市嵩明县610头目赵云松犯罪事实-295663.html
昆明市嵩明县国保大队李国雄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7/昆明市嵩明县国保大队李国雄犯罪事实-291305.html
曝光昆明市嵩明县县委、六一零恶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5/170282.html#2008-1-14-chev-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