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县委李国雄、六一零积极追随江罗集团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全县范围内,包括县城、乡村和偏远山村,到处写上邪恶的标语。法轮功学员将邪恶标语涂去,写上“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又被其涂掉,重写上邪恶标语,并派人长期蹲坑抓人。
法轮功学员多次向其讲真相也不听,并办强化洗脑班。在洗脑班上不写所谓“三书”的毕、姚二位法轮功学员,上班时被唤出办公室,推到车上就送去劳教,回来后工资降了四级。
自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一直充当打手,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直到现在还在利用职权执法犯法,不但自己参与长期监视法轮功学员,还在全县范围派便衣协警蹲坑,妄图加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经李国雄一手参与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三十多名。
2002年7月23日左右,李国雄参与嵩明610、公安局、盘龙公安局、官渡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
2005年12月,李国雄带人对十四冶一井司法轮功学员李建英和唐贵琴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后李建英被非法枉判四年,遭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残酷迫害。唐贵琴被非法枉判三年缓刑四年。另一名十四冶的法轮功学员李汝存被送昆明洗脑班迫害。
2006年1月5日,李国雄带领恶警王勇富等将洗脑班上不写所谓“三书”的毕金梅从办公室绑架至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姚树华被绑架至大坪坝劳教所。
2009年3月14日,嵩明县610操控的国保大队恶警王永福伙同滇源镇派出所恶警又对嵩明白邑化龙村法轮功学员吴国有非法进行抄家并将其绑架,给他戴上了脚镣手铐,非法关在嵩明县看守所进行迫害,随后又被邪恶第二次非法劳教三年。
2009年年4月 1日,李国雄带人绑架嵩明县籽种站法轮功学员杨光珍、嵩明县机械厂职工李世珍(李秀)。李世珍被冤判三年,在云南省女二监遭受迫害。
2012年3月4日晚,李国雄带领国保恶警胡文彪等将年近七旬法轮功学员张桂芳劫持至昆明市看守所,后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于大板桥劳教所迫害。
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2点多(当地赶集日),嵩明县法轮功学员姚慧仙在嵩阳镇农贸市场向世人免费发送神韵晚会光碟时,被蹲坑的恶警李国雄和杨永健绑架到公安局。恶警李国雄,杨永健,李国良,胡文彪,还有两个不知姓名的人审讯至深夜,连夜将其送到昆明看守所。在检查身体时出现心脏有病,血压增高,被看守所拒收,当晚夜间3点钟不得不把姚慧仙送回家。这伙恶人还逼迫她家人请吃请喝,并威胁家人要严加看管。
2013年7月21日,小街镇邪党副书记,利欲熏心的刘建敏,妄图利用举报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邀功请赏,导致嵩明县政法委、公安局、610联合召开迫害法轮功的黑会,7月22日以公安局副局长孟加存, 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赵云松,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国雄为首的非法之徒召集全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及相关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开黑会,把迫害法轮功的延伸至村、社治保主任,在全县范围内,到处写上邪恶的标语毒害世人。
2014年3月2日,嵩明县法轮功学员李汝存在杨林街发真相资料时,被杨林派出所两名便衣跟踪,并叫来五、六个便衣当街抢夺包,把李汝存胁迫至杨林派出所,一女警察非法审讯李汝存,李汝存拒不配合,一直跟他们讲真相,他们从抢夺的工资卡上查到李汝存的单位,通知(原十四冶一井司)门卫兼治保唐发武,欲送李汝存回家图谋抄家,李汝存不同意。后李汝存回家后,下午五点多,接到杨林派出所通知的李国雄赶到李汝存家非法抄家,胁迫家人交出几本真相册子,抄走大法师父法像一张,《转法轮》一本,《洪吟》(三)一本,2013年神韵晚会3碟,2014年神韵晚会一碟,等等私人财物,并对家属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