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3
编号:
E000037756
中文姓名:
蒲汉宁
姓名拼音:
Pu Hann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汉滨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五星街 725000
政法委副书记王宏 15319697999
陈学军:13309157078
汉滨区公安局联系电话:0915-3239043
汉滨区国保大队
队长吴星生 13909152351、13709153524 0915-3219037
赵似林:手机 13992516678
吴新生:手机 13909152351
王锦军:手机 13909153016
邓 涛:手机 18992593366 13991528275
近照:
家庭住址:
蒲汉宁 手机13909155556
迫害事实:
1999年“7.20”是陕西安康公安政保大队长,后是汉滨区“610”头子。

2000年2月24日中午一点多钟,曹萍正在批发市场上班,警察唐祖斌、王朝鼎、陈虹、小曹等突然闯上来,将曹萍绑架到政保大队办公室,政保大队长蒲汉宁(后任汉滨区“610”主任)连续十天非法审讯,软硬兼施,天天逼问曹萍大法资料来源,一直不能得逞,只好放了曹萍。

2001年1月(腊月底),在万家灯火准备合家团圆过大年之际,蒲汉宁却带着李国才、王朝鼎、唐祖斌等人非法到法轮功学员的家中抄家、抓捕、绑架好人。腊月三十除夕夜还在抓人,将近3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寇家沟看守所,其中年龄最大的76岁。恶警将这些人作为人质勒索家人钱财,若拿不出所索要的钱财,就送往劳教所或洗脑班进一步迫害。邪党人员利用洗脑班进一步勒索钱财,甚至搞女人还要法轮功学员家属报销。2001年2月6日(正月14),一次就非法将8名法轮功学员(其中5名是5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送到西安劳教所进行长期关押迫害,其中最长达3年之久。

8年来,蒲汉宁一直积极配合江罗集团迫害法轮功,同时汉滨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吴新生(音)大队长也积极配合,经常和唐祖斌、王朝鼎、李国才、邓涛等人采用跟踪、窃听电话、蹲坑监视居住等特务流氓行为,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巨额罚款(有法轮功学员8年来被迫害仅经济损失达10万元左右);并随意送往劳教迫害这些信仰“真、善、忍”的善良人。

安康市政保大队长蒲汉宁、汉滨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吴新生,在2007年11月21日再次绑架了60多岁的法轮功女学员王秀珍。王秀珍8年来一直在受迫害,被多次非法关押、两次非法劳教。这次因她向群众分发真相资料,让世人明白真相得到救度,却被蒲绑架、非法关押在寇家沟,并以此向家人索要万元现金,否则不放人,甚至也不让和家人见上一面。

2006年4月16日,阚光英去岚皋县小道镇发真相资料、《九评》等,被当地不明真相的建筑工人举报;小道镇镇长罗某(二十多岁)和江某亲手绑架阚光英。把阚光英转到岚皋看守所六天六夜,男女警察轮流逼供。 张姓女警察头两天对阚光英施暴,拳打脚踢,还拿其女儿来威胁阚光英。第六天把阚光英送到安康看守所,强行扣去阚光英现金三百八十元钱;说是伙食费和住宿费,其实那几天里她没吃没喝也没睡。

在安康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多个月,受尽了非人折磨,国保大队队长吴新生带着恶警王某某、邓路路、邓涛……等六人,白天晚上轮流逼供,长期不让睡觉。吴新生、蒲汉宁和预审科何龙等人还多次到阚光英娘家的弟弟(未修炼法轮功)家,非法搜查,干扰恐吓。恶人把阚光英正在读高中的女儿(未修炼)从学校骗到看守所,让其长跪不许起来;直到阚光英被他们迫害的昏死过去,阚光英的女儿才哭着站起来将其母抱在怀里。恶人把阚光英残疾丈夫(未修炼)诱骗到看守所重刑犯室关禁闭。

之后安康市公安局长、市政法委“六一零”预审科、国保大队、岚皋公安局长等、共十三人齐上阵对阚光英进行数小时非法审讯。恶人明知阚光英无罪还非法强行判她四年冤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9/遭十多年残酷迫害-陕西安康市阚光英控告江泽民-316296.html
陕西阚光英被劳教所、看守所迫害的遭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8/陕西阚光英被劳教所、看守所迫害的遭遇-271449p.html
恶警私改体检结果 强行将她非法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18/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3年3月18日发表)-271013.html#13317205138-4
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2/20/11)--陕西安康“六一零”、恶警人员的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0/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2-20-11)-236452.html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恶人恶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6/17313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