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通化市大法弟子王贵明,在2008年2月27日下午到2008年2月29日不到三天时间,被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迫害致死。韩凤霞为丈夫喊冤,已请律师在吉林长春城郊地区检察院立案,且不允许尸体火化。
3月8日,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见案情败露,事实无法掩盖,漏洞百出。所长王智明、副所长及杨光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及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处长急忙追赶到通化,想欺骗家属,草草了事。3月9日和家属见面,口头答应给家属5万元,说是照顾困难。在家属有确凿证据证明王贵明是被朝阳沟劳教所管教电击凶杀后,官方为掩盖事实真相,官方坚持要法医尸检定为猝死,并规定只能是省内法医。王贵明亲人不同意这5万元的赔偿,要求与当班管教见面,但劳教所方对当班管教袒护、不透露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