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元月,大法弟子赵凤莲从平安台劳教所回来后半个月,在家中,被滨河路派出所的恶警马长贵、马永国等非法抓捕,后两人被绑架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十多天,又被转到金昌市戒烟所非法关押一百天。期间,两人绝食抵制迫害,被多次野蛮灌食。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是所长刘立国、副所长周某、当日值班狱警带领吸毒人员,将赵凤莲压倒在床上,头悬在床边,强制野蛮灌食。刘立国见几次都不成功,完全失去理智,用装满矿泉水的瓶子,塞进赵凤莲嘴里,使劲的边绞边灌,赵凤莲三颗牙都被捣掉了。
李新华等恶警将曹芳押进金昌市拘留所(拘留所所长刘立国向曹芳家人索要180元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