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7日中午开始,内蒙古赤峰市“610”、安全局、公安局,元宝山、红山、松山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约200名警察在元宝山、元宝山电厂、元宝山矿、建昌营,红卫、八家村等地绑架法轮功学员,历时半个月,共约有7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
参与恶警有:局长某、王啸、李皆林、孙凤匠、李强、徐大章、徐子章、张保国、潘伟、王利民等。
恶警用各种方式折磨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使多人致残。恶警并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两、三年不等,非法判刑5、7年不等。未劳教或判刑的,就要强行交3000元,劫持到“转化”基地洗脑迫害,出来后必须交一万元作罚款;有的学员被停止工作。
此次抓捕行动后,警察非法抄查私人电脑几十台等,折合人民币几十万元,恶警上报内蒙自治区请功。后又上呈中央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