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38502
中文姓名:
刘霞
姓名拼音:
Liu Xi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连市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39号,邮编116001
办公室0411-82633767、82758908传真82709132
书记 于德泉0411-82722880宅0411-82800318、13604090009
副书记 周焱0411-82758908、82758905、82709132
副书记 吕东辉13304083966宅0411-84548001、0411-82722880、82800318、13604090009
办公室主任0411-82758913、82221105、13942889999

大连市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原610)主任:
都本有,手机:13904269099 家庭电话:0411-83696369
家庭住址:大连市西岗区丰满街8号1-3-2
妻子张华云,大连市公安局调研处。
办公电话:0411-83767128、83767676传真:0411-82709132
维稳办地址: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8楼

近照:
家庭住址:
参与迫害责任人:
以下电话的区号为:0411

大连市政法委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39号
办公室:82758908 传真:82709132
办公室主任:刘霞 办公电话:82758913 宅电:82221105 手机:13942889999

迫害事实:
大连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恶人。

2008年3月初,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大连法轮功学员丁振芳进行了第一次非法秘密开庭后,又于3月25日上午9:00,进行了第二次非法开庭。当家属追问第一次非法开庭,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时,他们说不让通知,再问就把电话挂上了。根本不理会家属的苦衷。第二次非法开庭是在其家人多次追问,并说尽好话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告诉的。

2008年3月25日上午九点过五分,丁振芳是被两个女警架着,三个男警围着,双手反背、铐着手铐走下警车的。一下车,丁振芳就喊“法轮大法好!”上到了三楼308室。然后又一女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宣读完毕,由负责庭审的女检察官赵艳华询问证词。但询问期间,只允许丁振芳答是与不是,根本不允许辩护。刑事庭法官王雪飞宣布休庭,整个开庭只用了20分钟,与九点四十分结束。

非法庭审前,警察给丁振芳打开了手铐,因不让家属与她本人说话,不知道她在大连市看守所遭到了怎样非人的折磨和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对丁振芳第二次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9/17539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