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马三家男一所二大队二分队队长王彦明将法轮功学员刘庆带到管教办公室,屋内有二大队队长高忠志,管教大队长潘洪州、干事于某、内勤李镇,三分队队长李猛、队长陈某,缝纫组杨某等。恶警潘洪州让李镇把刘庆的双手在后背铐上,用三根电棍电击刘庆的头部及全身,刘喊“法轮大法好”。恶人把刘庆的两臂把住,电他的嘴及面部,刘庆仍喊“法轮大法好”,潘洪州用塑料袋把刘庆的嘴堵上,同时电头、眼等部位,直到电棍没电,恶警又到三大队借来二根电棍,将刘庆裤子脱掉,从脚往上分别电小腿、大腿、腰、阴部、肚子、脖子和头等部位,往复电六次,前后一小时左右。被电击后嘴唇厚度增加1倍,整个脸部变形,说话困难,连熟人都认不出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