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38589
中文姓名:
李树森
姓名拼音:
Li Shus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泉阳林业局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李树森:原泉阳林业局公安局局长,现任湾沟林业局公安局局长。手机:13804499325
迫害事实:
泉阳林业局公安局局长

99年十月一日前也就是中共的敏感日,泉阳林业局公安局在九月二十五日晚十一点左右,以听说他们上访了解了解情况为由,把大法弟子骗到公安局政保科,一同被骗去的还有十几位大法弟子。科长宫世顺不由他们说,就是拘留。他据理力争,最后由主管书记冯康斌与第三派出所所长邵铁成出面,写了书面保证书下半夜才放他回家。第二天政保科科长宫世顺,警员王守亮不放心怕在敏感日上访丢了乌纱帽,再次绑架,无任何理由拘留他十五天。

释放后,政保科科长宫世顺,警员王守亮,宋长发不停的上门骚扰,规定不准他上访,上哪必须打招呼等等。为此他找到管片的派出所所长邵铁成讲,每个公民都有自由的权利上访的权利,法律并没有说上北京就违法。邵铁成听后,与公安局长李树森,政保科科长宫世顺合谋迫害,没收他的身份证,并关押在松江河看守所刑事拘留三十天。

公安局长李树森伙同政保科科长宫世顺,还有一个的刑警(听说叫李明)对他刑讯逼供,用拳头打他的脸,按倒在沙发上用膝盖顶住他的腰部给他背铐子,一只手从后肩往下拉,另一只手从后背往上拉,拉到极限时戴上铐子此酷刑轻者肉与骨头脱离,重者双臂残废筋断骨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泉阳林业局公安局、白山劳教所对我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6/17590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