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27
编号:
E000038699
中文姓名:
石新军
姓名拼音:
Shi Xin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宝清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宝清县公安局:
办公室:0469-6135016
局长田勤海13349338838
副书记冯健13904886818(分管国保)
宝清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任树凯 办公:0469--5423678  宅:0469--4288719  手机:13803690719
宝清县公安局副局长 邓龙波 办公:0469--5426266 宅:0469--5422566 手机:13304886999
刘文丽,女,30多岁 宝清县公安局政保科。
强刚, 男,30岁左右,宝清县公安局政保科。

宝清县国保大队:
齐文13604584442
白文博18645166888、18645163030
刘昌烈13904886000
孙庆福13946642188
佟宝斌18645446531
邹尚东18646955053
李景财18714467888
陈小明18604693928
张植15663902777、18004692222
宋音13091474777
王超13946632333

宝清县公安局:
副局长谢云桐15184673333
副书记冯健13904886818
邪党委员牛文忠13555126218

宝清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齐文 13604584442
白文博18645166888
张庆福13946642188
邹尚东18646955053
张植18004692222
王超 1394663233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宝清县公安局法制科恶人。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早晨七点多,在宝清县亨利菜市场,孟宪国、王亚荣夫妻二人在自己的小吃摊位,被国保大队队长强刚、南顺派出所副所长曲富强、县“六一零”刘舜超等人非法抓捕,随后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资料、MP3等物品孟宪国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勒索三百元伙食费、一千元所谓的处罚金后被放回。王亚荣被非法劳教一年,看守所勒索七百元伙食费,家人又被谢云桐、强刚伙同法制科合谋勒索一万元,(所谓“所外”执行费)交给法制科石新军(音)后,才将王亚荣放回。上述两笔款均无任何收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宝清县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8/1760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