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一九九九年至今,公安局副局长孔毅、政保科长赵秀云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打压,使法轮功学员及其亲人承受了身体及精神上的痛苦与折磨,使他们在经济上也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在这九年期间,共有三十人次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正月,法轮功学员师秀能因到北京上访,被绑架至灵石县公安局,以孔毅、赵秀云为首的一伙不法之徒,对她百般恐吓,把她关在凉窑里,逼她写“悔过书”、“保证书”。后把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三十天,遭受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师秀能被骗她到派出所核实材料,结果把她直接送到公安局,又将她非法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师秀能被非人的折磨致使她旧病复发,在身体弱不经风的情况下,孔毅、赵秀云还把她非法送往山西女子劳教所,因身体状况极差,劳教所拒收。他们又逼家人交出三千元押金,才将人放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法轮功学员王林英在太原被恶人发现,孔毅、赵秀云再次把王林英绑架回灵石县公安局,给她戴上手铐、脚镣,并拳脚相加。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上旬,以赵秀云为首的一伙窜进宋妙妙家,将宋妙妙和曹利红非法劫持到公安局,孔毅、赵秀云指示一伙恶警对二人进行非法折磨,用木棍把二人打的遍体鳞伤,特别是宋妙妙被打的不堪入眼,几乎全身没有多少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