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王开明去高升采油厂高莲派出所给孩子取办好的身份证,警察韩世龙、王国林、邢宝昌、赵彦华等人强行从王开明身上把其家中的钥匙抢走,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对其家进行了洗劫。没有任何相关部门的许可下私闯民宅。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早上约九点多,葛玲仁老太太在早市买菜时被恶人诬告、被渤海派出所绑架,渤海派出所给家人打电话配合抄家,在家属未同意的情况下把葛玲仁带回家抢走钥匙开门非法抄家:两台警车,二十多名制服警员持一张检查单,进行非法录像,还有海园社区四个女的,劫掠电脑、书籍、八百多元钱等私人财物。晚上八点多钟,渤海派出所所长张军及办案责任人韩世龙,还有一男一女共四人带葛玲仁到盘锦市拘留所及盘锦市看守所,均因老人血压高达(170 /100)拒收。张军一伙转往盘锦辽河油田第二医院,在根本没检查身体的情况下,弄了个假证明后强行将人送到盘锦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警察把从葛玲仁家中抢走的书籍等物品作为犯罪证据,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构陷罪名,由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非法批捕。渤海派出所和检察院人员多次去看守所非法询问,诱骗老人在他们设计好的圈套上签字,说只要签字就放人,实质为迫害网罗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