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地址:
所长:刘彬13563631001
郝洪明15866119666
迫害事实:
2004年11月3日晚9点左右,大法弟子带着侄子(8岁)去发放真象材料,被百尺河派出所恶警发现,车上下来三、四个人逼大法弟子上车,大法弟子不配合,他们就对我拳打脚踢,还有一个恶警把大法弟子的右胳膊扭的嘎吱响。
在派出所里,他们(殷宗亮等四人)用卑鄙的手段毒打大法弟子,打得裤子全部尿湿了。大法弟子在派出所期间,所长王晓勇和副所长刘树强带着三、四个人到家非法抄家,把家翻了个遍,拿走了全部的大法书籍,把家83岁的婆婆吓出了病(后得知)。他们回到派出所,叫大法弟子上车,不配合,又毒打一顿。加重打,他们用力把大法弟子拖上车,塞到车座子前面放脚的地方,拉到诸城市看守所,关進女监室。
大法弟子被非法送進看守所后,家人到诸城市要求见,他们不让见。家人在他们的逼迫恐吓下,强迫交上五千元钱,才把大法弟子放回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我因坚持信仰说真话而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