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日,趁姜志从城里回家路过乡派出所之时将他绑架,并伙同巴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军去姜志家抄家,后把姜志送进巴彦县拘留所关押。
家人多方营救,姜志双目失明的80多岁的老母,也到派出所和公安局要儿子。恶警置人性、良知、道德于不顾,巴彦县公安局的政委张维久、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文军、副大队长李军、县610办公室的主任张志民、富江乡派出所所长刘彦洪只十几天的时间就匆匆把姜志秘密劳教一年,没有通知家属就偷着把姜志送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