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多年来一直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抄家、非法审讯等。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丁乾(发栋)被宁夏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暗中跟踪并绑架到青铜峡市看守所。此后丁乾遭构陷被劳教三年。青铜峡市公安局雷局长、王浩、李正江与吴忠劳教局人员合伙将丁乾劫持至吴忠白土岗劳教所。后来丁乾又遭受多次迫害,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宁夏银川监狱。
二零零五年四月下旬,青铜峡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袁淑琴(二零一五年七月已离世)因制作《九评共产党》,被青铜峡市国保大队恶警赵光平、王浩等跟踪绑架,抄走了电脑和打印机。袁淑琴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期间她失去了晋升高级职称的机会。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日,袁淑琴再一次被城关派出所恶警跟踪绑架,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二零零八年四月底前后,有关人员威胁袁淑琴说:再给几天时间,如果写“三书”或开庭时在法庭上保持沉默就可轻判。袁淑琴严词拒绝后,青铜峡法院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诬判她三年。青铜峡市“610”头子汤学成(时任政法委书记)、李兵川(610办公室主任)、国保大队队长李正江、副队长王浩、市看守所所长张瑞国等将她劫持到银川女子监狱。
二零零七年八月份,宁夏青铜峡市大法弟子袁淑琴又一次被市“610”、城关派出所和国保大队联合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绑架并非法抄家。并对她非法判刑三年。被青铜峡市“610”的头子汤学成(原政法委书记)、李兵川(610办公室主任)、国保大队队长李正江、副队长王浩、青铜峡市看守所所长张瑞国等劫持到银川女子监狱服刑。
在狱中,她被强行做各种苦役,稍有不慎,就会遭到号头、犯人和包夹们的辱骂,甚至毒打,不准家人探视,不准和别人说话。整天被逼迫听诬蔑构陷法轮功的音响材料,强行洗脑。还要被迫一遍又一遍的书写对大法进行诬蔑的污秽文章,如有不从,就被关小号迫害。三年牢狱生活,使她的人格、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侮辱,折磨得她生不如死。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岳钦、钞旌佩夫妇、马雄德,还有马雄德的儿子马钊,并非法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马雄德的儿子被关了一天一夜后放回,其他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此后岳钦被判刑七年(已提前回到家中),马雄德和妻子郑凤英二零一二年九月再次被秘密绑架,分别判刑七年半、七年,目前仍关押在银川监狱和银川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流离失所近三年的法轮功学员郑凤英回家中取衣物、要工资时(工资一直被扣发),被邻居诬告,遭吴忠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吴忠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他们夫妇二人后,将他们押到宁夏青铜峡市公安局,随后,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王浩又将他们关押到了吴忠市看守所。此前,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青铜峡市法院欲非法起诉诬判郑凤英,郑凤英被逼无奈流离失所至今。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宁夏法轮功学员杨洁和朋友到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的朋友家串门,青铜峡市国保大队副队长王浩带领公安、国保十多人尾随绑架了她们三人。杨洁小坝的朋友当晚被放回,杨洁和同行的朋友被非法拘禁在小坝城关派出所一夜。期间,国保大队李正江、王浩曾去非法审讯她俩。王浩言行粗鄙不堪,撕扯杨洁的头发并野蛮拉拽殴打,诈称她俩是孙乾慧和朱玲(法轮功学员)。她俩劝王浩:善恶有报,不要迫害好人。王浩胡言乱语地说:不怕恶报,不相信恶报。次日凌晨她们被放回家中。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晨非法庭审。青铜峡市国保和银川市国保动用了五十多个警察,骚扰、驱赶前去旁听的百姓。宁夏610王满在法庭内外上蹿下跳。青铜峡市国保大队李正江、王浩守在法庭门口阻止青铜峡市的人进去旁听。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早上九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德生、单季宁夫妇进行非法庭审。两位北京律师为他们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并一语道破本案的实质:对两位法轮功学员的起诉完全是构陷!
开庭前,宁夏“610”的程国新带着记者,扛着摄像机站在法院门口乱拍。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局副局长黎建国等人、国保人员还有青铜峡国保大队的王浩等多人围在法院门口。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大法弟子王红燕与张秀英分别被青铜峡市国保大队王浩带人绑架,并非法抄家,劫掠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个人财物后,劫持到吴忠市看守所(在青铜峡市)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红燕、张秀英被“取保候审”回家。她们回家后,青铜峡市国保大队王浩多次电话恐吓,逼迫她们写“思想汇报”。之后,王浩还到张秀英家中恐吓,逼迫她写第三次“思想汇报”,张秀英说不会写,王浩要她按网上的抄。张秀英不堪王浩屡次骚扰及精神压力,出现病症。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中共邪党召开“十九大”期间,王红燕和张秀英被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人员骗入吴忠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同年十一月,王红燕和张秀英遭青铜峡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三月初,青铜峡市法院执法犯法,竟在开庭当日才通知大法弟子王红燕与张秀英家人,致律师无法到庭辩护,违反庭审程序、剥夺辩护权,王红燕被诬判两年,张秀英被诬判一年。
二零一九年六月初(端午节前后),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大法学员石秀英(女,70岁)被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位于青铜峡市)12天,关押期间,国保人员到她家非法抄家毫无所获后,国保队长李正江、副队长王浩改以利诱石秀英举报其他法轮功学员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