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39858
中文姓名:
马俊
姓名拼音:
Ma 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北京女子劳教所(新安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102609
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天堂河魏永路12号
管理科:史科长,电话:010-60279755转5819
集训队:电话:010-60278899转5810
八大队 电话:010-60278899-5819/6139(只能通过这个电话转)

责任人
所长:朱晓莉
副所长:陈丽、付某某
总机电话:010-60278899;四大队监控电话:总机转540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北京女子劳教所的刑事犯人。

2002年,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李秀兰被非法送往北京女子劳教所。恶警开始强制洗脑李秀兰,不放弃信仰便不让睡觉,持续多日。9月10日,来人参观劳教所,李秀兰站出来揭露北京女子劳教所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卑劣行径,被恶警焦学先和另一个姓槐的队长指使胁迫刑事犯人马俊毒打。马俊把李秀兰按倒在地,膝盖压在李秀兰的右肾,一重拳打在李秀兰的胃上,当时李秀兰有五分多钟没上来气。

李秀兰又被关禁闭十天,期间又被马俊毒打,脑袋打出大包,眼睛充血。

关完禁闭后,恶警还逼李秀兰出工种地、挖苗、抬粪等等。李秀兰被迫害的大脑迟钝、不能吃饭,头抬不起来,人也动不了。就是这样,劳教所也没放人,直到2003年7月份,李秀兰被非法关押16个月后,身体极度恶化,劳教所才放人。

李秀兰的身体在劳教所被迫害得太严重了,直到目前(2008年6月),李秀兰的右肾和胃一直坚硬如石、记忆力丧失、身体极度消瘦,整日在痛苦中度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李秀兰被北京女子劳教所迫害丧失记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5/18028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