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初大法弟子姜紫兰(化名),和几名功友相约到某处去串门,被闻讯赶来的派出所民警以“多人聚会”为罪名而拘捕,并立即送到了大庆市东风拘留所,强行无理拘留15天。
当时姜紫兰正光着脚坐在号内的通铺上,狱卒和另一名男管教依次闯了进来,于是不由分说就一人架着姜紫兰的一只胳膊,把尚光着脚的姜紫兰拖到拘留所的值班室。女管教好象姓崔,那三名男管教分别叫郭春光、程善义、王光绪)。架她进来的两名男狱卒早已把她掼到在地上。随即又分别按住了她的两只手,几乎又把她从地上薅了起来。另两名男狱卒则迅速的分别抓住了她的两只光着的脚。只见那女狱卒面露狰狞、扑到姜紫兰的身边。把姜紫兰的毛衣扒到了头上,又解开姜紫兰衬衣纽扣,扒光了她的上身。随即女狱卒又扒下姜紫兰的毛裤。女狱卒拿一只手用力撑开了姜紫兰的裤头,另一只手则伸到姜紫兰小腹下乱抓了几把。
这一场景完全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四名男狱卒抓腿扯膊下,在十只邪恶淫欲目光聚焦下完成的。这一突如其来的灾祸,早已把姜紫兰这位贞洁善良的女性吓蒙了。她真是肝胆俱裂,从她眼中流出来的已不再是泪。
萨区拘留所郭春光副所长非常邪恶,对没交伙食费的大法弟子不给被子盖。甚至把别的管教以前发的被子也给收走,让这些人冻着,有几个人已出现病态反应。而且他本人不是医生,却给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灌食进行迫害。他不顾大法弟子的性命如何。
郭春光要求大法弟子王桂艳放弃信仰,被严辞拒绝。给王桂艳加期两个月,名为信访拘留。
大法弟子张丽娟为了抗议恶警的非法关押,绝食5天后,又被转到 萨区治安拘留所(20575) 非法收容2个月。到期了,她仍不写“保证书”,又被非法加期2个月。在这里她坚持炼功,姚管教在她炼静功时,用脚踹她的后背,郭春光副所长抓她的头发打,她的衣服因绣有“真善忍”三个字被没收,一件皮袄因里面写着《洪吟》也被没收了。家人送来的衣服、日用品等所里都非法扣留了,不给她。她被非法关了6个月,才给她放回来了,又强迫家里人写个“不进京的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