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40160
中文姓名:
高恩思
姓名拼音:
Gao Ens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429,邮编125000)
院长: 柴学伟  办公室 3166501、3166472、3166469
副院长 3127502、3127504、3127566、3127508、3127509
纪检组长 3127507
政治部 3127484
办公室 3127438
督察室 3127451
纪检监察室 3127480
法医室 3127414
立案庭 3127403
第一刑事审判庭 3127464
第二刑事审判庭 3127472
审判监督庭 3127416
执行庭 3127459
法警队 3127406
内勤电话0429-3166465
刑事庭庭长:安静
刑事庭:高恩思、王建国、袁晓芳
刑二庭电话:3166468、3166472、3166471、3166487、3166469、3166470、3166449、3166428、3166449、3166504
近照:
家庭住址:
高恩思 0429-3166449(办) 手机:13898995566
迫害事实: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官。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非法开庭准备诬判大法弟子李艳群。李艳群家人请了辽宁省天邦律师事务所正义律师翟义和为李艳群做无罪辩护,然而法庭不顾律师所述。虽然说当庭休庭,但是后来秘密判决,诬判李艳群十年。李艳群不服,上诉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院在“六一零”胁迫下维持原判。参与陷害李艳群的有: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有审判长:安静,审判员:张大清、高恩思,书记员:学春来。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左右,辽宁葫芦岛法轮功学员黄立忠、赵亮分别被连山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和十年。俩人上诉至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六月十二日上午,葫芦岛市中级恶党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零八年,赵亮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恶党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赵亮接到判刑书马上上诉葫芦岛中级法院,次日,高法官给他二哥打电话,告诉赵亮要找律师。家属去律师事务所咨询。请了王国光和纪明弟律师到绥中看守所会见赵亮,赵说:我的信仰不变,要求无罪释放。王国光律师处于压力没能做到无罪辩护。中级法院高恩思法官紧催辩护词,要在十天内必须把辩护书交到中级法院。高恩思法官做了维持原判,把案子驳回连山区法院。两个星期后被非法送到锦州监狱入监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葫芦岛市黄立忠生前被迫害纪实(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7/219896.html
葫芦岛市李艳群被非法判刑十年的经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1/217387.html
葫芦岛大法弟子赵亮遭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5/194876.html
黄立忠、赵亮被劫持到锦州监狱 亲属探监遭拒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9/1811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