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10月8日正是星期天,公司邪党书记胡兴海(现停薪留职)到她家骗王素兰去党委一趟,就把她非法关押在本矿休息室将近一个月,日夜派人形影不离的监视,勒索罚款3000元作为抵押,一年以后如果她不进京就如数退还,同时扣押了她的身份证。直到11月3日,矿公安分处田贵宝(现住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李毫乡汤毫村)和王旭东把她和法轮功学员李久艳强制送到唐山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强加的罪名是:串联、扰乱社会秩序。拘留所勒索我们每人425元钱,到11月18日才被释放。
2001年12月3日下午,王素兰上2点班,还没来得及换工作服,就被分处干警田贵宝等几名干警把她叫到处里,非法关押了她3天2夜,并非法抄了她家。5日上午,田贵宝和干警梁瑞青(住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李毫乡李毫村)对她拳打脚踢,扒掉了她的半大衣、反拧她的胳膊往上撅,使得她的头朝下开飞机似的(右胳膊两天不能转动─),高压逼供一个上午,她一个字也没说,所谓的“口供材料”是他们自己写的。当天下午,恶警开车把她拉至开滦矿务局公安处,又一次以强加的“扰乱社会秩序罪”把她劫持到河北省唐山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月,12月7日田贵宝敲诈她丈夫240元钱,没有任何手续。
就在她被强制坐椅子八昼夜时,本矿邪党党委书记汪凤林、610姜主任(现任钱矿医院书记)公司书记温富利,和分处干警田贵宝亲眼目睹了一切,他们没有同情没有怜悯。她要求无条件释放。汪凤林说:“从你家抄出来的东西完全可以给你刑拘。她说:你们是执法犯法,我没有触犯法律,为啥抄家?”干警田贵宝叫嚣:我们就是执法犯法你告去吧,爱上哪告上哪告。说完他们四人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