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7924873
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
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
所长周某某
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
一中队:
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
何伟(队长)打人凶手
胡某某
二中队:
刘成(队长)
徐某某(女,副队长),
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
江成方,
刘勇军,
周水庆,
张某某,
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毕慧琼,女,副队长
俞某, 科长
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湖北省洗脑班是湖北省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是中共实行精神控制和暴力迫害的犯罪场所。自中共1999年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湖北省洗脑班凭着十几名恶警及二三十名协同犯罪的犹大帮教人员,以及青年武警守卫、监狱管理员及被迫害人单位的陪监人员,对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拘禁,采取多种攻心战术,不择手段的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和残酷迫害。它的迫害方式除了非法拘禁、强制洗脑之外,还包括侮辱、恐吓、长时间剥夺睡眠、不许亲属探视,勒索、殴打等犯罪行为。
“追查国际”从2004年10月29日起将各省市洗脑班的责任人列为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首批被追查的湖北省洗脑班责任人包括:张幸福(洗脑中心负责人,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刘勇军(洗脑班主任)、江成方(副主任)、田明、毕慧琼、龚建、毕鹤梅、何伟、刘成(警察)。
此外,在湖北省洗脑班表演恶劣的犯罪人员还有:刘正安、王红发、丁新桥、季同利、戴建春、李青霞、郭云、尹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