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警察违法乱纪行为的控告》中提到:路北公安分局的《抓获资料》中记载“2008年7月10日9时许,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警察范晓勇、刘淼在唐山市路北区西山电厂工房6楼2门602室,将法轮功顽固分子张月芹、何益兴抓获,遂将张月芹、何益兴二人传唤至路北公安分局进行询问”。经查阅有关二人的《传唤书》,却明确记载着“被传唤人的到案时间”都是“2008年7月10日10时”。那么也就是说,何益兴、张月芹在被通知到案之前已被抓捕,或者说是被抓后才得到传唤通知。
据张月芹介绍,公安抓他们的那天上午,事先他们并没有收到过传唤通知。他们正在家里擦窗户的时候,突然看见警察架云梯、放吊绳,破窗而入,而且警察没有讲任何事由,抓起人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