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骆常勇被非法刑拘一个月,二零零一年被新都区法院(庭长陈伦富等)诬判四年,期间被当时的“办案人员”新都公安局经侦大队副队长黄卫华等拳打脚踢,用木椅砸、罚跪,几天几夜不准其睡觉等违法的手段进行刑讯逼供。在新都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被詹姓狱警和狱医刘继先等暴力殴打,甚至把他捆绑在死囚床上整整十个小时。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吴奉林等在新都区马家镇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马家镇派出所恶警绑架,国保队队长陈德荃(当时是副队长)纠集新都公安局经济侦察队副队长黄卫华(现任木兰镇派出所所长)亲自赶到马镇派出所,把吴奉林等劫持到新都公安局办公楼的三、四层楼的经济侦察队办公室,施行酷刑迫害、刑讯逼供。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吴奉全、龚兴富、张跃群、罗常勇。
在陈德荃的指挥下,黄卫华等七、八个恶警对上述法轮功学员实施了长达二至三天的酷刑逼供:恶警用多根铜丝缠成手指头粗的铜棍毒打吴奉林,吴奉林全身被打得青紫,以至于后来送到新都看守所时,一度被拒收。龚兴富遭到恶警用木凳砸、拳打脚踢。吴奉全、张跃群也遭到毒打。骆常勇遭到黄卫华拳打脚踢、木凳砸、揪着头发拖、把骆常勇打翻倒地后,黄卫华穿着皮鞋在他胸上猛踩猛跳。
陈德荃、黄卫华等恶警对上述学员都进行非法抄家,并抢劫了吴奉全红色铃木摩托车一辆、吴奉林红色嘉陵摩托车一辆、骆常勇、张跃群传呼机各一台等私人财务,至今未退还。
二零零六年因新都区610科长刘兴勇诬告,骆常勇被新都区城西派出所和新都区国保大队队长陈德荃、副队长谭毅绑架,抄家并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七年骆常勇再次被新都区国保大队陈德荃、谭毅、木兰派出所所长黄卫华刑拘一个月。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晚黄香玲到木兰镇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木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所长黄卫华)。
新都区政法委书记刘刚毅和610主任熊强怀疑是黄香玲涂抹了他们贴在政法委门前墙上的诽谤法轮功的展板,指使新都区城西派出所所长李良才、干警刘贤等二人,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早上九点过上班时间,在黄香玲上班的公司所在地绑架了她。目前,构陷黄香玲的黑材料已经交到了新都区检察院起诉科,经办检察员是沈向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