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1365
中文姓名:
姜雪梅
姓名拼音:
Jiang Xuem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龙凤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姜雪梅(0459-6243863办)
迫害事实:
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二零零八年五月,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姜凤琴,后对她非法判刑八年。参与非法庭审的有:审判长封良宏、代理审判员魏彤、朱爱华、检察院公诉人姜雪梅。

姜雪梅和公诉科办案人徐明义恶行,二零零八年七月末对郜延霞、袁清、高凤玲、杜德平四人非法开庭时的公诉人是姜雪梅,此人最后还要求审判长重判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陷害多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1/206872.html
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姜雪梅陷害大法弟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7/184216.html#08816225417-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