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41506
中文姓名:
梁贺祥
姓名拼音:
Liang Hexiang(liangjiax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太和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太和区法院院长电话:0416-5179564, 0416-5173016;0416-5178877
太和法院刑事厅厅长 梁贺祥 手机13840608699
审判员 李立辉0416-7188098
太和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秀梅办0416-5168615
太和检察院办0416--5168635
近照:
家庭住址:
梁架祥 办:7188099
迫害事实: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审判长。对法轮功学员张立田迫害致死负有不可推拖的责任,从非法绑架至非法判刑一直参与。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太和区法院对黄成和刘凤梅、张秀兰、曲成业非法开庭。来自北京的八位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为黄成辩护的林晓健、刘景省律师在庭上指出办案机关对黄成的酷刑迫害,代勇竟厚颜无耻地给法官开一个书面证明说他没有刑讯逼供。在法庭上,人人都看得出黄成的胳膊折了,脚是瘸着走进来的,可公诉人赵晓军、戴路强和法官梁贺祥却视而不见。太和区法院不讲法律,非法对黄成判刑六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锦州市太和区邪党法院非法合议,公布了八月四日至八月十三日对刘凤梅等五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结果,刘凤梅被非法重判十三年;张秀兰、黄成、曲成业和胡玉元四人均被非法重判六年。五名学员的正义律师及时到庭。

(李和平、江天勇等来自北京的八位律师调查、见证了此案,并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当天,在法庭上,邪党法官梁贺祥宣读完非法判决结果后,五名法轮功学员都提出了上诉。当刘凤梅等学员要被带出法庭时,刘大声对参与迫害的法官、检察官说:“中国人不要杀中国人,请放下屠刀!”这时,太和法院法警队长潘洪仲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举起拳头向刘的胸部猛击,坐在旁听席上的刘凤梅的儿子见状,怒不可遏的站起身来,对潘洪仲喝道:“不许打人!”刘凤梅的弟弟也站起身来,喊道:“在这些人面前,还动手打人!”梁贺祥听见喊声,竟放狠话说:“怎么回事?再喊就把你们带下去。” 旁听席上的在场观众对此十分气愤。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张立田被锦州监狱恶警和犯人殴打致死后,家属一直在讨公道。

锦州法轮功学员刘素梅被非法关押后,于二零零九年六月被锦州市太和区法院法官梁贺祥诬判五年,开庭时是秘密的,没有通知刘素梅的家人。之后,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刘素梅被绑架至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监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锦州刘素梅被绑架诬判入狱经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12/锦州刘素梅被绑架诬判入狱经过-293359.html
曲成业被辽宁锦州监狱迫害致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3/曲成业被辽宁锦州监狱迫害致死-255117.html
锦州市太和区国保大队长代勇罪行累累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4/锦州市太和区国保大队长代勇罪行累累-253804.html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2/230463.html
锦州监狱急于火化张立田,声称已“尸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0/195197.html
锦州监狱虐杀张立田 企图隐瞒真相(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9/190687.html
锦州市伪法院非法重判五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9/18496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