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04156
中文姓名:
金花
姓名拼音:
Jin Hua
性别:
职务职称:
所长
工作单位名称: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北京未成年管教所所长。

2000年初女监合并前,一直负责寄押在未管所的女监五个监区,指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她与八分监区区长黄清华、郑玉梅一起,通过熬夜、体罚、强制劳役、批斗等精神折磨手段,强制对法轮功学员洗脑,甚至逼迫学员揭批“真、善、忍”,伪善的蒙蔽了很多法轮功学员。

“未管所”恶警们紧随江××流氓集团和610办公室,疯狂迫害法轮功。从2000年11月至2003年2月期间,在9分监区先后非法关押49名法轮功学员,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72岁。

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恶警是副所长等。

她们采用长期剥夺睡眠、长期“包夹”、集训、体罚、编造假经文、造谣诬蔑、人身攻击、谎言欺诈等流氓手段,加上严厉的军事化管理,超时超量的奴役性劳动,以及强迫洗脑、逼看反法轮功的电视录像,逼写大量材料等等,使人精神极度紧张、肉体疲劳极至崩溃边缘,甚至有的学员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特别恶毒的是,他们指使被判15年刑的诈骗犯李翠香,用尽种种造谣、欺诈、骗术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中本有明文规定,诈骗犯不允许当“班长”、“杂物”(帮助狱警管理一些事的犯人)。她们为了迫害法轮功,根本不管什么法规,给她超出犯人的很大权力和自由,除欺骗法轮功学员外,还让她编写给610办公室的汇报材料,还到处推广她的所谓的经验。

2000年2月4日的春节,上千名法轮功学员毅然到天安门广场举起法轮图,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堂堂正正证实法,讲真象,造成极大国际影响。他们就硬将刘静航、李淑英、李洁、密筱平、梁朝晖、闫海智、杨喜亮、胡国平、何维志九人非法定为组织者,非法判刑。刘静航和李淑英被判刑3年,李洁为5年。一同被关押在北京市“未管所”。这分明是侵犯人权的迫害,是违犯中国宪法的。正是江流氓集团破坏法律,灭绝人类信仰的群体灭绝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京城的人间地狱(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8/186122.html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鲜为人知的黑幕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4/10/31/8802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