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04160
中文姓名:
李翠香
姓名拼音:
Li Cuix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2003年2月期间,“未管所”特别恶毒的是,他们指使被判15年刑的诈骗犯她,用尽种种造谣、欺诈、骗术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中本有明文规定,诈骗犯不允许当“班长”、“杂物”(帮助狱警管理一些事的犯人)。她们为了迫害法轮功,根本不管什么法规,给她超出犯人的很大权力和自由,除欺骗法轮功学员外,还让她编写给610办公室的汇报材料,还到处推广她的所谓的经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鲜为人知的黑幕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4/10/31/8802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