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地址:
国保大队(区号:0394):
李昌锋(李昌宏) 13939465160
常怡军 13839400005、办公室内线37110
王兴启 13838680726
张汝刚 13839409005
孙 伟 13323877085
李 延 13838606777
迫害事实:
二零零三年农历七月初五,上午十一点赫俊英多在淮阳县鲁台乡花庄学校门前的路上,卖日用品的时候,在树阴下乘凉,这时从北边过来两辆摩托,车上三个鲁台派出所便衣警察发现她在看什么书。就像疯狗一样扑过来抢走了她所有的东西。一个干警打手机,不一会过来一辆警车,她就给他们讲,你们看,我看的是什么书,上面写的都是教人学好的。他们根本就听不进去,他们问她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她说她是个孤儿,没有名字。几个警察听罢,就把她塞进警车里,开往鲁台派出所。副所长于东风还把她从鲁台农业银行取的四百元钱和六十元她卖日用品的零钱私吞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赫俊英自述河南淮阳恶人对她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3/185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