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大法弟子杨金霞在家被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红庙子派出所片警侯保奎和新通集团保卫科(新通集团是杨金霞丈夫的单位,她是家属没有工作)的科长冯新光等人员绑架至板房沟的洗脑班(该洗脑班是水磨沟区610举办的,主办人是杨国忠),同时非法抄家,强迫杨金霞放弃信仰。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杨金霞经过乌鲁木齐市友好路公车站时被水磨沟区公安分局的穆志强、王江龙、赵听(女)绑架,理由是要她承认某同修家是做资料的,杨金霞没有承认,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刑事拘留。同时当天晚上单位(新通集团公司)保卫科冯新光带领五个人再次非法抄家,抄走私人物品有《转法轮》一本,《明慧周刊》一本,第二天杨金霞被关押在看守所,强制劳动,每顿饭一个馒头,一碗水。三十二天后又在看守所审问室直接对杨金霞非法劳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