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队长:姓段 教导员:姓郑 六大队十一中队长姓闫 指导员 王成
2008年5月5日,胡宁生上报市公安局,判李勤本劳教1年6个月。5月12日,将李勤本投入甘肃省第一劳教所,直到2009年9月29 日才放回(判决书及解教书证明)。在劳教所遭受暴力洗脑、罚站、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强迫劳役、殴打等迫害和摧残,几个月时间头发全变白了。殴打原告的犯人有马平,李兴中,杨先中,孙红涛等(均是吸毒犯)。
2008年7月4日,大法弟子岳峰泰在所谓的教育科考核时,否定“转化”,因不配合写“思想汇报”,被组长马平(吸毒人员),“互监”袁方、刘宏伟等人殴打,大喊“救命”被人听到,又用被子捂住毒打。七月十四日被关进“反省室” 迫害,持续二十天,期间被罚站、不许睡觉,被“互监”殴打,被警察谩骂、训斥,身心承受极大痛苦。
2008年,六大队十一中队中队长韩喜明、指导员王成指使吸毒犯马平毒打天水法轮功学员李会明,重拳猛击腰部、腹部、胸部,晚上不让睡觉,强迫长时间对着墙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