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2日上午,岳阳楼区政法委副书记易伟琪、蒋超、付伟将孙平华劫持到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劳教所当班医生王静明(女)及陈干警明确告诉他们,孙平华的病情不符合劳教所收留条件,决定不予收留。易伟琪、蒋超、付伟三人以找所领导为由,乘机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