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42275
中文姓名:
范孝民
姓名拼音:
Fan Xiaom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边杖子乡火神庙村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杨吉和:15942102119
张安芳:15942102113
接海军:13464281702
迫害事实:
乡综合办。

残运会前夕,龙城区政法委,伙同边杖子派出所张凯军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但他们知道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得民心,也没有合乎天理的理由,无耻炮制谎言,他们说张安军在开奥运会期间20号-30号的10天时间内,在北京某家宾馆并且身份证被扣下(其实身份证在家,后他们又让家人拿身份证去大队作证说出那10天都干啥,完事把身份证扣下了),以这样的理由找张安军。在家人与多方事实证实下,恶人依然不饶,还继续找张安军,说怕他去北京。大队干部张安芳、杨吉和、接海军在完全了解实情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制止恶行,还雇车四处寻找两天,助长邪恶气焰。张安军为避免迫害只有在外流离失所。

在没开奥运会之前经大队申报后经乡综合办范孝民一手将杨传文定为全乡重点对象,这就是他们的谎言策划,杨传文也被迫离开了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用谎言维持的迫害html#08109231219-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0/18730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