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42661
中文姓名:
谷清春
姓名拼音:
Gu Qingch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东港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办公室:7276333
王颖兰 检察长, 办电:6276301, 手机13941510755
王宏革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2, 手机13941596366
王德全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3, 手机15941511666
宋传义 办公室主任,办电:6276315, 手机13942581899
王宏革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2, 手机13941596366 。
王德全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3, 宅电:7188819 ,手机15941511666 。
孙洪霞 政治处主任,办电:6276332 ,手机13941575686 。
曲红玲 公诉科长,办电:6276340,宅电:6612642,手机13841521367 。
赵书波 检委会、专职委员,宅电:7135221,手机 13352162816。
宋晓捷 纪检组长,宅电:6615666,手机 13332177677 。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丹东市检察院公诉科长。

2007年11月王颖兰任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为捞取名利,昧着良心,与东港市公安局合谋构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指使谷青春、马光远、曲红玲等人,先后将至少十八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判刑入狱,还有三名法轮功学员没修炼的亲属也被非法构陷判刑入狱。

2001年8月,恶人王润龙将蓄谋已久、精心编造迫害大法弟子刘延俊的黑材料交给东港检察院公诉科长谷清春,随后又提交到东港法院,东港法院根据王润龙这份草菅人命的黑材料, 以“进京组织者”的罪名及“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将刘延俊非法判刑六年,同年十月十一日被关进沈阳大北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得以保外就医。

2008年4月初,谢永兰被转押到东港看守所,将谢永兰非法劳教一年半。谢永兰的儿子又去大东公安局要人,再次要求释放年迈的母亲时,恶警王帅说:“国保大队长王润龙要将谢永兰起诉判刑,而且已经将你母亲的案子交给检察院了。谢永兰的儿子无心听他们的鬼话,直接找到检察院,公诉科长谷清春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案子已经转到法院了。”谢永兰的儿子一惊,立即要上楼去找院长孙敬明,被登记处的人野蛮阻止。万般无奈,他只好来到东港看守所想再见一见母亲,可又遭到无理拒绝,门卫的说:“没下判决书之前不让见。”

2008年10月1日,东港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润龙指使黑沟乡派出所指导员姜昆和另一名警察闯进东港市长山镇法轮功学员赵桂琴家,非法胁持、绑架她到东港看守所。赵桂琴被绑架到东港看守所以后,其子接到东港公安局的电话,叫去看他的母亲,并给他一张纸,大致意思是说,赵桂琴是东港检察院抓的。10月9日,赵桂琴家中77岁的老母亲在得知女儿再次被绑架的消息后,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局国保大队找王润龙要人。王润龙指称:“抓赵桂琴与我没任何关系,都是检察院干的。”并告诉赵桂琴家人到检察院去找姓张的。家人让王润龙把姓张的名字给写下来,他不写。家人立即来到检察院,找到了那位姓张的人,此人叫张林。王润龙说就是他主办赵桂琴被抓这个案子。家人说明来意后,张林回答:“这个案子还没到我这儿。”接着家人去找公诉科长谷清春,说明情况后,谷清春说:“我不知道此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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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市教师刘延俊一家的遭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7/辽宁东港市教师刘延俊一家的遭遇-236851.html
辽宁东港市国保大队长王润龙的恶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7/189373.html
揭开辽宁东港公、检、法部门“执法”的面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7/18791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