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42677
中文姓名:
李海雄
姓名拼音:
Li Haixi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岳阳洛王司法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岳阳洛王司法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洛王司法所恶警。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日,大法弟子付芳桂与同修结伴到北京,第二天中午到达信访办,信访办打电话通知岳阳驻京办事处,她们(十二人)就被周××、洛王司法所的张益飞、李海雄等人搜走身上的全部钱财,带回岳阳,非法关押在岳阳市收教所四十五天,勒索生活费六百五十元,恶警还逼迫其家属打了三千元的条子,到现在都没有退还。当时,被非法关押四十一天时,大法弟子们开始绝食,直到全部放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岳阳付芳桂遭受的四次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30/18886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