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5月8日上午九点,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孙凤杰,王关荣分别被非法重判十三年和十二年。参与非法审判她们的是尖山区法院院长迟玉民、副院长于福新、审判长姜枫、审判员高志新、代理审判员董曼。
在过去的几年中,尤其是2003年,双鸭山市伪法院也曾在六一零的淫威下非法审判了许多大法弟子,潘兴福(5年,去世),吴月庆(12年,去世),张丽(9年),纪松海(12年),楼嵬明(10年),王玉卓(10年),宋维影(11年),孙凤杰(13年),王关荣(12年),王丽华(10年),张兴华(5年),孔祥柱(去世)。这累计110年的非法审判(三人去世)导致了当事人和其家庭的巨大伤害,现在大部份当事人还在监狱中备受折磨。尖山区法院审判庭庭长江枫(以前的审判都是该人负责)负有责任。
2007年12月20日大法弟子王海洋应邀到大法弟子董明芬家里做客,刚到没有几分钟,二人就被富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双鸭山尖山公安分局以“破坏法律实施”为名刑事拘留,2008年1月31日被逮捕,2008年6月16日由尖山区检察院向尖山区法院以“非法聚集”为罪名提起公诉,该案由尖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江枫担任审判长。
2008年7月初家属多次向法院江枫法官询问案件情况,当时江枫法官告知:案件会很快开庭,可以为王海洋聘请辩护律师。2008年7月27日,家属聘请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黎雄兵律师为王海洋的辩护人。7月28日上午,律师到法院找到江枫法官,法官谎称:该案还没有正式决定立案,是否由我们法院管辖都不确定。拒绝受理律师提交的委托辩护手续及法律文书。
2008年8月20日,律师再次到尖山区法院要求查阅案卷,江枫法官再次谎称:“案件已经退回补充侦查了,案卷不在法院”再次拒绝律师依法查阅案卷。
负责本案起诉的检察员李冬杰证实──该案根本没有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也一直在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江枫法官的谎言被揭穿。此后律师多次提出阅卷请求均被法院以种种托词拖延,拒绝律师正当请求。
律师多次要求查阅卷宗,法院推辞无措时称:放心吧,开庭前一定给你4、5天的时间让你准备。可是,律师直到2008年11月6日(周四)才得到通知两日后即11日(周二)开庭(中间有两天是休息日,实质上只有周一一天时间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