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42834
中文姓名:
刘丹
姓名拼音:
Liu D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红兴隆管局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红兴隆管局:邮编:155811;长途区号:0469;查号台:5860114;
法院:审判长刘丹:5860118(办);审判员袁兆斌:5860118(办)
近照:
家庭住址:
红兴隆管局:邮编:155811;长途区号:0469;查号台:5860114;
法院:审判长刘丹:5860118(办);审判员袁兆斌:5860118(办)
迫害事实:
红兴隆管局法院审判长。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半,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管局法院于在管局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建、于有。陈建、于有分别指出公安机关在非法审讯时刑讯逼供,使用酷刑,陈健的七颗门牙被打松动,于有门牙被打掉,不让睡觉等,被审判长刘丹打断。

陈建、于有沉着、冷静的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李宪忠的辩护律师也从法律角度证明李宪忠的行为构不成犯罪。公诉人刘旭春反复强调三人炼法轮功,并重复邪党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诬蔑,其意是只要你炼功就有罪,而不是真正依据法律定罪。三位大法弟子的亲人参加了旁听。中午休庭后,下午两点继续,近四点,审判长刘丹宣布休庭,什么时候开庭,另行通知。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红兴隆伪法院非法审判齐双元、蔡桂芳、蔡桂琴、蔡桂荣、杨丽、吴凤、刘景艳等七人,公诉人韦平指控七人“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七人均申明:法轮功不是邪教,强调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当七人进一步证实法轮功祛病健身,使人道德回升,就被邪党审判长刘丹强行阻止。刘丹还当着旁听席上坐着大法学员的亲人,诱使她们承认有罪。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六个多月之久的大法弟子陈健、李宪忠、于友接到了红兴隆农垦法院的非法判决书,陈健、李宪忠被非法判刑四年,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十二月十日,受李宪忠、陈健家人的委托,正义律师来到了红兴隆管局,当律师找到审判长刘丹,问:为什么不依据法律判决?这时整个法院的走廊只听见刘丹的喊声:“我不跟你谈,我不跟你谈。”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红兴隆伪法院非法判齐双元六年。齐的妻子听到消息后,多次打电话,质问伪审判长刘丹,你是因为我们请律师,才报复我们判六年。刘丹不敢承认,诡称:他不认罪,他承认有罪,我不就少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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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齐双元被非法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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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6/191682.html
黑龙江省红兴隆管局伪法院非法审判三位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18908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