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县刑警队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鲜玉珍绑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迫害,第二天又把她绑架到当地看守所继续迫害。鲜玉珍没有配合邪恶的恶行,恶警杜洪远就大打出手,打她耳光等,逼迫她说出其他同修。鲜玉珍坚持“真、善、忍”,坚持做人的道德标准,不出卖同修,没有让恶人的阴谋得逞,恶警就天天对她进行精神和肉体折磨,企图达到逼供的目的。
杜洪远骗鲜玉珍说:“你签了字就放你出去”。诱惑鲜玉珍在强加的莫须有的罪证上签字,然后却又非法判鲜玉珍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大约在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永乐镇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书记张某某带着永乐镇派出所的几个警察把法轮功学员万杰(女,五十多岁)骗出门后非法绑架进了仪陇县看守所。
杜洪远是直接罗织罪名决定非法关押万杰的部份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