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42979
中文姓名:
李昆学
姓名拼音:
Li Kunxu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查号台028─86407114
成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610小组
地址:成都市文武路136号 邮编: 610017
指挥中心:028-86407212;
政治部:028-8640722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成都市公安局局长 遭恶报判有期徒刑十年

李昆学于二零零七年担任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二零一二年九月任成都市委副书记。周永康对李昆学迫害法轮功的恶行给予极高的评价,李昆学当即对周表示效忠。是当地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2007年8月至9月期间,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钟芳琼、周慧敏、沈小都、刘嘉、李如珍、等三十多人被国安绑架。其中十一人(法轮功学员周慧敏已被迫害致死;钟芳琼遭受了吊刑、连续毒打、被抹药物等折磨,曾昏死过去五次,并被迫害致面部严重毁容。)在经历一年多的非法关押和折磨后, 于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非法对十一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防邪办主任贾月成,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防邪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局局长李昆学,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防邪领导小组副组长、防邪办主任毛善贵,市委防邪办专职副主任贺要严,武侯区委书记刘守成,政法委书记李治平,政法委副书记符小林防邪办主任(兼),防邪办副主任罗义祥,武侯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雄川,副检察长杨晓钢,检察官苟仲谋、肖礼政、胡强,武侯区法院院长于嘉川,副院长米毅,立案庭庭长范伟,刑庭副庭长税长冰,法官黄奕等。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十二年,成都市确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一百一十二人(不包括由于坏人长期骚扰、监控、抄家、恐吓等被致死的几十人。)其中:三十人被恶警直接迫害致死,二十人被虐杀于成都市各看守所,特别是郫县看守所,有八人被虐杀于监狱,十七人被虐杀于劳教所,二十七人被洗脑班虐杀,十多人被虐杀于成都市青羊区医院、精神病院。现任成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昆学是成都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之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8/迫害法轮功-116名省委、市委正副书记遭恶报实录(图)-381035.html
四川省中共黑恶势力2011年罪行录(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四川省中共黑恶势力2011年罪行录(上)-252097.html
追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的通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0/19010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