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九月期间,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钟芳琼、周慧敏、沈小都、刘嘉、李如珍、等三十多人被国安绑架。其中十一人(法轮功学员周慧敏已被迫害致死;钟芳琼遭受了吊刑、连续毒打、被抹药物等折磨,曾昏死过去五次,并被迫害致面部严重毁容。)在经历一年多的非法关押和折磨后, 于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非法对十一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防邪办主任贾月成,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防邪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局局长李昆学,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防邪领导小组副组长、防邪办主任毛善贵,市委防邪办专职副主任贺要严,武侯区委书记刘守成,政法委书记李治平,政法委副书记符小林防邪办主任(兼),防邪办副主任罗义祥,武侯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雄川,副检察长杨晓钢,检察官苟仲谋、肖礼政、胡强,武侯区法院院长于嘉川,副院长米毅,立案庭庭长范伟,刑庭副庭长税长冰,法官黄奕等。
四川成都武侯区法院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谷怀兵被非法判刑七年,周亚平二年四个月,廖建甫二年半,赵海平、王洪波、王建国、李小艳各三年。谷怀兵等均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不接受法院的诬判,所以提起上诉。检察官李燕萍;法官黄奕、贾龙军、顾志凤。
法院外的路上、罗马广场等处到处是便衣和警察;法院外停了两辆警车,里面坐满了警察。甚至连周围的茶馆都有便衣进去仔细查看有没有法轮功学员。除警察和便衣外,很多街道办的六一零人员也到法院或法院外,似乎想查找或非法监视所在辖区的法轮功学员。
非法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一直到晚八点过才结束。七名法轮功学员当庭陈述自己遭受恶警的酷刑逼供;律师有理有据驳倒、推翻控方所有证据,当庭揭穿警察捏造的伪证,主审法官黄奕不断打断律师的辩护,在无法律依据、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仍强行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将法律变成政治迫害的工具,将法庭变成群体灭绝和危害人类犯罪的场所。谷怀兵全家及六十多位亲属共同上诉,强烈要求严惩徇私枉法的检察官、法官。并且向各及检察院、法院、和社会各界广泛呼吁。
据悉,主审法官黄奕曾亲自到看守所,以减刑、“从轻处理”等为诱饵,利诱、威逼七名法轮功学员“认罪”,并试图让他们解除家属为他们委托的律师,而让法院指定律师,试图为几名法轮功学员安插法院指定的准备做有罪辩护从而诋毁正义律师。黄奕参与剥夺信仰的犯罪,必遭天报(天赋人权),已触犯《宪法》第三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法官黄奕不断打断谷怀兵的律师发言,当律师一提宪法、信仰自由、天赋人权、思想不构成犯罪、刑法惩治的是行为、中国现行法律没有一条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依据刑法三百一款指控法轮功学员适用法律不当、所谓犯罪事实找不出法律后果、请问公诉人、审判长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当庭,公诉人、审判长答不出来,一个律师的辩护被打断不下十次,黄奕威胁律师再说取消辩护资格。在中国的法庭上谈宪法都被禁止,这是什么法官?徇私枉法、滥用公权,强行剥夺信仰者的人身自由,黄奕已是危害社会的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