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奕派出所:6541207
后奕巡警队:6541528: 6541658
看守所:6687065
刑警队:0316-6623680
别古庄镇派出所:6533110
韩村派出所:6511208
曹家务派出所:6521116
管家务派出所:6521723
刘其营派出所:6690533
三圣口派出所:6551319
里兰城派出所:6561151
龙虎庄派出所:6571305
北辛六派出所:6581011
刘街派出所:6591225
永清县信访办:6623272
刘广之的妻子刘惠欣(不明白真相)是永清县中国农业银行职工
中国农业银行永清支行电话:区号:0316
邮政编号:065600
行长室:6624170
办公室:6623312
信贷部:6626640
信贷部:6627445
计财部:6624009
零售部:6625617
客户部:6627715
稽核部:6627725
保卫部:6627446
营业部:6624091
信用卡部:6629532
佃庄储蓄所:6627042
城关储蓄所:6624036
储蓄所:6627042
韩村储蓄所:6511235
后奕营业所:6541317
里兰城储蓄所:6561450
里兰城营业所:6561079
别古庄营业所:6531317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清支行电话:
行长室:6626521
办公室:6626522
营业室:6626740
微机室:6626741
信贷部:6627797
唐山市大法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和女儿何艳、女婿孙锋利是零八年七月十日奥运前夕当局蓄谋的一次抓捕行动中被捕的。当日,唐山路北区国保大队的便衣警察架消防车的云梯升到六楼、破窗入室绑架了家中的两位老人,并非法抄家抢劫。更为荒唐的是,法庭之上法官张雪峰竟然以一张“证据销毁清单”作为判案的事实依据,枉法强判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七年和五年。按照相关法律,这张“证据销毁清单”是路北公安销毁证据或伪造证据的犯罪铁证。
2008年12月10日唐山路北区法院又在阴谋构陷大法弟子,预谋在12月9日对法轮功学员刘国耀 、12月10日对孙峰利非法开庭,参与迫害孙锋利的法官是刑一庭的张雪峰。
路北伪法院原企图在2008年12月10日非法开庭审理大法修炼者孙锋利一案,在家属和律师的抗议下被迫取消了开庭。孙锋利的两位律师于11日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申请书,要求实现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后再行开庭。
2008年12月15日午八点多钟,家属和律师来到路北法院时,两位辩护律师找到主审法官张雪峰,向其表明因律师不能会见当事人,他们的辩护职责无法得到履行,因此要求延期开庭,但被张雪峰拒绝,仍非法强行开庭审理法轮功修炼者孙锋利一案。法庭内,孙锋利的母亲也要求法官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但同样被张雪峰粗暴拒绝,孙锋利母亲等当即退庭,以示对非法审判的强烈抗议。所谓庭审只草草进行了三十多分钟便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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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中国公民信仰自由等各项基本人权,「依法治国」对执法犯法者究责是从重论处。明白人都不愿成为「江泽民血债帮」的共犯结构或次等工具人。现已采「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错案终身追责,迫害者将被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