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对劳教学员强性十多个小时的劳动,甚至占用休息时间,不管是老弱病残都强制劳动,几个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都累病,累昏过去。劳教所的包夹房更是狱中之狱,包夹人员对民警的暗示下,对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学员殴打,以违纪为名整夜迫害站到天亮。反复用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教育转化材料,每天强制洗脑。对新收入所的吸毒人员强制看(天安门自焚案)等挑浚栽赃陷害的碟片。强迫写法轮功的所谓‘观后感’。
刘翠仙被非法劳教两年,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在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她受到极其残酷的精神迫害。她被逼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录像、报刊,以及转化后邪悟者写的歪理邪说。劳教所管理科科长杨清、三大队警察苏中菊、郑天琪、邢克纯、张云萍、李琼云等指使一大帮邪悟者围攻她,在她面前宣扬歪理邪说,每天十四、十五个小时,逼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刘翠仙被强行绑架上车,送大板桥云南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为了让她说出MP3的来源,劳教所警察郑天琪审讯了她2次,张云萍审讯了她1次,李琼云叫来四、五个邪悟者,仍是每天十四、十五个小时洗脑迫害,逼迫转化。劳教所洗脑班的精神折磨,更是让人生不如死。
二零零六年的冬天,饶习在二大队看到昆明市海口三百号的法轮大法学员石双莲,她当时已经有六十多岁了,已经绝食半年多。队长李琼云过来,有几个犯人冲过去将她身上穿的小棉袄扒下来。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桂琼华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三大队,进劳教所的当天她就被关进包夹房,被吸毒劳教人员每日二十四小时监视,一切都由包夹说了算,洗漱、上厕所时遇到人要低着头不准说话不准看人,每天坐十多个小时的小板凳,连续坐了四十多天,劳教所的警察叫嚣说不转化就不让家人接见,不让给家人打电话。警察说以前是八个吸毒犯打一个法轮功学员,一直打到转化为止。长期的恐吓和精神压迫,造成她大部份记忆丧失,甚至连自己的家庭住址都记不清了。她所知道的三大队的警察有:队长余骏、苏中菊、郑天琪、李琼芸、张影萍、宋静、王思文。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吴桂英被从五华看守所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三大队。昆明市劳教管理委员会决定书非法劳教迫害她一年零六个月(2007年9月21日---2009年3月20日)。在劳教所,有四个洗脑班的警察定期灌输诽谤法轮功的内容,这些警察叫李琼芸,宋静,王思文,张银屏。
张清英被关押在劳教所三大队期间,除队长李琼芸外,又加上警察张银屏、王思文、宋静强制“转化” 张清英,逼迫张清英放弃信仰。让她到车间装饼干、做茶杯垫,每天强迫干奴工九个小时,从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一点到六点,晚上七点还要逼迫看诬蔑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天安门自焚”伪案等,还有劳教所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书。有时还安排警察专门诽谤大法,向法轮功学员散毒。有时警察故意在她上厕所的时候点名,并以她迟到为由逼写检查、对她扣分还威胁延期等迫害她。
到二零零八年底,离张清英劳教期满还有四、五个月时,张清英的丈夫患了严重的肺心病,住在工人医院,他没法到劳教所来看她,哭着求两个儿子到劳教所要求能让她去医院看看他。而三大队队长李琼芸及警察张银屏却以她们做不了主为由,拒绝张清英去看望丈夫。没多久,丈夫就去世了。他临终前都没能见到她一面。
张清英丈夫的尸体送进停尸房后,李琼芸才通知张清英并让她去给丈夫处理后事。听到丈夫去世的消息,她万分伤心。而李琼芸等人此时却逼迫她写所谓的“保证书”,说什么要保证在给丈夫处理后事的过程中不做违法的事。被她拒绝,她们就让她的儿子保证。 二零零九年一月她才从劳教所回家。
二零零八年,黄兆芬到了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就被强行要求坐小板凳,坐了一个多月,劳教所警察宋静、王思文、张云萍、李琼云逼迫黄兆芬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不写还遭到李琼云的辱骂。一个多月后,黄兆芬被转到劳教所车间编织手工艺品做奴工,完不成任务还不准睡觉,加期威胁。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日黄兆芬从劳教所回家,被劳教所非法加期十四天。
二零零九年四月,劳教所警察李琼芸主持的“反邪教活动”叫每个人签字,上面有诽谤法轮功污蔑师父的内容,桂琼华不签。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中午何丽霞被转到云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单独关进包夹房,每天二十四小时由包夹监视,不准与任何人说话、接触,连上厕所、洗脸、洗澡、洗衣服都不准与其他人员同时进行。警察李琼云、杨清、张银屏、周雪、王姓女警等人轮番上阵,或单独或几人,长时间对何丽霞进行残酷的精神迫害。逼迫看诽谤法轮功和大法师父的录像、书刊以及被强制转化后邪悟者写的歪理邪说。每天从早上七点直到深夜一、两点,警察轮番守在何丽霞被非法关押的包夹房中,她们想尽一切办法,对何丽霞进行迫害。软硬兼施、威胁利诱……手段之卑鄙无耻,简直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并用最阴毒、恶毒的语言对何丽霞进行人身攻击,千方百计逼迫何丽霞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