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对劳教学员强性十多个小时的劳动,甚至占用休息时间,不管是老弱病残都强制劳动,几个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都累病,累昏过去。劳教所的包夹房更是狱中之狱,包夹人员对民警的暗示下,对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学员殴打,以违纪为名整夜迫害站到天亮。反复用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教育转化材料,每天强制洗脑。对新收入所的吸毒人员强制看(天安门自焚案)等挑浚栽赃陷害的碟片。强迫写法轮功的所谓‘观后感’。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桂琼华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三大队,进劳教所的当天她就被关进包夹房,被吸毒劳教人员每日二十四小时监视,一切都由包夹说了算,洗漱、上厕所时遇到人要低着头不准说话不准看人,每天坐十多个小时的小板凳,连续坐了四十多天,劳教所的警察叫嚣说不转化就不让家人接见,不让给家人打电话。警察说以前是八个吸毒犯打一个法轮功学员,一直打到转化为止。长期的恐吓和精神压迫,造成她大部份记忆丧失,甚至连自己的家庭住址都记不清了。她所知道的三大队的警察有:队长余骏、苏中菊、郑天琪、李琼芸、张影萍、宋静、王思文。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吴桂英被从五华看守所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三大队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2007年9月21日---2009年3月20日)。在劳教所,有四个洗脑班的警察定期灌输诽谤法轮功的内容,这些警察叫李琼芸,宋静,王思文,张银屏。
劳教所三大队警察张银屏,专门负责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写不修炼的保证,如果不写的话,就以加期威胁。
二零零七年张清英被关押在劳教所三大队期间,除队长李琼芸外,又加上警察张银屏、王思文、宋静强制“转化” ,逼迫放弃信仰。让她到车间装饼干、做茶杯垫,每天强迫干奴工九个小时,从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一点到六点,晚上七点还要逼迫看诬蔑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天安门自焚”伪案等,还有劳教所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书。有时还安排警察专门诽谤大法,向法轮功学员散毒。有时警察故意在她上厕所的时候点名,并以她迟到为由逼写检查、对她扣分还威胁延期等迫害她。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川汶川地震,劳教所强迫每人都要捐钱,桂琼华没钱捐,三大队警察张影萍骂她是乞丐,把她关到包夹房三个月。
二零零九年四月,劳教所警察李琼芸主持的“反邪教活动”叫每个人签字,上面有诽谤法轮功污蔑师父的内容,桂琼华不签。二大队长王立青问她法轮功是不是×教,我说不是。之后警察张影萍、一个姓陈的管教、一个姓范的中队长让我表明对××党的态度,她说共产党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不等于中国,爱国不等于爱邪党。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中午何丽霞被转到云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单独关进包夹房,每天二十四小时由包夹监视,不准与任何人说话、接触,连上厕所、洗脸、洗澡、洗衣服都不准与其他人员同时进行。警察李琼云、杨清、张银屏、周雪、王姓女警等人轮番上阵,或单独或几人,长时间对何丽霞进行残酷的精神迫害。逼迫看诽谤法轮功和大法师父的录像、书刊以及被强制转化后邪悟者写的歪理邪说。每天从早上七点直到深夜一、两点,警察轮番守在何丽霞被非法关押的包夹房中,她们想尽一切办法,对何丽霞进行迫害。软硬兼施、威胁利诱……手段之卑鄙无耻,简直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并用最阴毒、恶毒的语言对何丽霞进行人身攻击,千方百计逼迫何丽霞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这样的日子,何丽霞整整过了四个月差两天,在此期间,警察不许何丽霞给家人打电话,不准家人探視,甚至连何丽霞丈夫给何丽霞送生活用品,人已经到了劳教所,要求见何丽霞一面都不让,还说这是他们的内部规定。警察公然扣留何丽霞丈夫写给何丽霞的家信(到何丽霞离开劳教所也没有归还)。当何丽霞丈夫当着警察张银屏的面询问何丽霞是否收到一个月前写给何丽霞的家信时,何丽霞追问张银屏,何丽霞丈夫也质问张银屏,她却公然回答:「这封信,何丽霞说不清楚」。不仅如此,劳教所还公然把何丽霞母亲写给何丽霞的家信拆封后(留有明显的拆封痕迹),又装模作样的封好后才转给何丽霞。公然执法犯法,侵犯公民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