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对劳教学员强性十多个小时的劳动,甚至占用休息时间,不管是老弱病残都强制劳动,几个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都累病,累昏过去。劳教所的包夹房更是狱中之狱,包夹人员对民警的暗示下,对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学员殴打,以违纪为名整夜迫害站到天亮。反复用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教育转化材料,每天强制洗脑。对新收入所的吸毒人员强制看(天安门自焚案)等挑浚栽赃陷害的碟片。强迫写法轮功的所谓‘观后感’。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桂琼华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三大队,进劳教所的当天她就被关进包夹房,被吸毒劳教人员每日二十四小时监视,一切都由包夹说了算,洗漱、上厕所时遇到人要低着头不准说话不准看人,每天坐十多个小时的小板凳,连续坐了四十多天,劳教所的警察叫嚣说不转化就不让家人接见,不让给家人打电话。警察说以前是八个吸毒犯打一个法轮功学员,一直打到转化为止。长期的恐吓和精神压迫,造成她大部份记忆丧失,甚至连自己的家庭住址都记不清了。她所知道的三大队的警察有:队长余骏、苏中菊、郑天琪、李琼芸、张影萍、宋静、王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