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3317
中文姓名:
余骏
姓名拼音:
Yu 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昆明市郊区大板桥,对外谎称“引晟学校”
邮编:650211
区号:0871
传真:7337274
所长:郁晓南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89、手机:13099416601
政委:谭念萍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2、手机:13099415617
副所长:魏风玲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71、手机:13099416607
副所长:张海燕 办公室电话:0871-7337081、手机:13888494640
纪委书记:李雪梅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04、手机:13013309115
办公室主任:李发军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1、手机:13577153853
办公室副主任:张海鸥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1、手机:13099416669
近照:
家庭住址:
专职迫害的邪警:李琼芸警号为:05352121
张影萍警号为:05352094
余 骏警号为:05352070
宋 晋警号为:05352141
王思文警号为:05352176
曹 燕警号为:05352079
丁琼惠警号为:05352022。
(不知名) 05352075
迫害事实: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恶警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对劳教学员强性十多个小时的劳动,甚至占用休息时间,不管是老弱病残都强制劳动,几个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都累病,累昏过去。劳教所的包夹房更是狱中之狱,包夹人员对民警的暗示下,对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学员殴打,以违纪为名整夜迫害站到天亮。反复用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教育转化材料,每天强制洗脑。对新收入所的吸毒人员强制看(天安门自焚案)等挑浚栽赃陷害的碟片。强迫写法轮功的所谓‘观后感’。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桂琼华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三大队,进劳教所的当天她就被关进包夹房,被吸毒劳教人员每日二十四小时监视,一切都由包夹说了算,洗漱、上厕所时遇到人要低着头不准说话不准看人,每天坐十多个小时的小板凳,连续坐了四十多天,劳教所的警察叫嚣说不转化就不让家人接见,不让给家人打电话。警察说以前是八个吸毒犯打一个法轮功学员,一直打到转化为止。长期的恐吓和精神压迫,造成她大部份记忆丧失,甚至连自己的家庭住址都记不清了。她所知道的三大队的警察有:队长余骏、苏中菊、郑天琪、李琼芸、张影萍、宋静、王思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修法轮功癌症消失 讲真话遭中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9/修法轮功癌症消失-讲真话遭中共迫害-233080.html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6/191683.html#08121523337-1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