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赵永才被释放回家。上营中心校校长徐彦海让写“保证书”,否则不给分配工作。僵持七天后,赵永才被分到最远的太康小学,中心校扣掉赵永才一年半的工资,名目是:旷课费、教育局罚款、“610”人员来校招待费、通融费、还有几项找赵永才的费用、包括五千元“活动费”、防止赵永才出事及时用款,一切票据中心校保管。
赵永才从劳教所回来后,住在学校附近。中心校校长徐彦海吩咐村小校长刘喜荣对其监视,有什么情况向他汇报。
零九年七月上旬派出所两名警察伙同徐彦海绑架赵永才到平安中学洗脑班。舒兰政法委书记、吉林六一零一名干事、舒兰六一零班子、还有犹大李克举、梁艳君及吉林两名犹大不停的洗脑,后来赵永才被迫写了“五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