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伪法院在2008年11月21日非法审判齐双元、蔡桂芳、蔡桂琴、蔡桂荣、杨丽、吴凤、刘景艳等七人,公诉人韦平指控七人“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七人均申明:法轮功不是邪教,强调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当七人进一步证实法轮功祛病健身,使人道德回升,就被邪党审判长刘丹强行阻止。12月4日,红兴隆伪法院非法判齐双元六年。有消息传出,法院称:“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加重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