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44
编号:
E000043546
中文姓名:
韦平
姓名拼音:
Wei P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红兴隆管局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红兴隆管局:邮编:155811;长途区号:0469;查号台:5860114;
法院:审判长刘丹:5860118(办);审判员袁兆斌:5860118(办)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红兴隆伪法院公诉人。

红兴隆伪法院在2008年11月21日非法审判齐双元、蔡桂芳、蔡桂琴、蔡桂荣、杨丽、吴凤、刘景艳等七人,公诉人韦平指控七人“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七人均申明:法轮功不是邪教,强调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当七人进一步证实法轮功祛病健身,使人道德回升,就被邪党审判长刘丹强行阻止。12月4日,红兴隆伪法院非法判齐双元六年。有消息传出,法院称:“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加重刑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齐双元被非法判刑六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7/19238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