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队恶警:
姓名 性别 职务 警号 备注
邓 俭 男 副所长 3624002 迫害负责人
罗凤香 女 副所长 3624007
邱继敏 女 科长 3624022
王俊征 男 科长 3624008
石琼瑛 女 大队长 一大队恶警
蔡芳艳 女 大队长 3624057
袁丽明 女 中队长 3624087 2013年1月任指导员
谢世清 女 狱警 3624092 2013年1月任中队长
秦 莉 女 狱警 3624097
吴晓晖 女 中队长 3624103
陈蜀敏 女 狱警 3624044
刘 花 女 医生 3624028
钟小兰 女 医生 3624041
丁 媛 女 医生 3624059
法轮功学员肖根祥被单独关押于前面办公楼的一个房间。每天由宋波所长、吕秀英大队长等几位警员,轮流进行所谓的“谈话”威胁、洗脑至深夜十二点。宋波所长甚至还怂恿和教唆她的老伴与她离婚。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劳教到期,王大队长、宋波所长等,以不“转化”,不做事为由加期十五天。到家后单位在六一零的施压下,还安排李烈凤拖地、洗碗、整理卫生,以便看守她。
一九九九年姜凤英因去北京上访被青云谱公安局非法劳教二年,被迫与丈夫离婚,女儿才五岁,只好由姜凤英父母照顾。江西女子劳教所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将姜凤英编入严管队,不让接见、长期关在两平方米的小屋里,有四人包夹。夏天高温酷暑逼她走队列,不给吃饱饭,包夹把马桶放在她睡觉的头边拉屎拉尿;在所长宋波、大队长洪创华、周茜勤指使下,包夹轮番打、骂,强迫做奴役。姜凤英绝食反迫害,恶警就体罚她,强制她靠墙站立。即使到期也不放回家,并延期迫害。
二零零一年,南昌市英语教师邓小敏,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看见王俊征大队长就怕,看见其他警察也怕。当时宋波是在一大队当指导员。二零零六年宋波已经是所长,江西省上高法轮功学员何碧莲护士,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夏天七月份都穿羊毛衫。
二零零七年大年初八,宋波亲自下令把法轮功学员付金凤关禁闭室7 天,双手分别用铁铐铐在两张相近的上下铺的上铺的床档上,从七点钟吃完早饭开始,晚上十二点结束,一天只能解一次大小便。并非法给付金凤加期五个月。
二零零四年初,劳教所为掩人耳目和掩盖罪行,将肖根祥单独关押于无人活动的西楼,连续半个月的时间,每天都要双手反背、从头天早上的六点一直罚站到第二天凌晨的两点左右。在被罚站长达二十个小时的时间里,肖根详只能两眼直视电视机、被强制观看诬蔑法轮功的光碟,如稍有抵制,就被恶警陈文、陈英强按头部观看。此后,在连续的五天时间里,肖根祥又被单独关押于劳教所办公楼的一个房间,每天由所长宋波、大队长吕秀英等人,轮流进行所谓的“谈心”,威胁、恐吓洗脑至深夜十二点。
为逼迫肖根祥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劳教所所长宋波怂恿和教唆肖根祥的老伴与肖根祥离婚,破坏肖根祥的婚姻家庭。肖根祥老伴在给肖根祥信中所写的“大难来时各自飞”的话语给肖根祥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二零零七年四~五月份,宋波把姓黄的法轮功学员关禁闭室7天,双手分别用铁铐铐在两张相近的上下铺的上铺的床档上,从七点钟吃完早饭开始,晚上十二点结束,一天只能解一次大小便。